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。申请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。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商标局将注销其注册商标。续展期:商标证书期满前12个月内;宽展期:商标证书期满后6个月内
|申请主体
商标到期前12个月内,希望继续保有该商标的商标注册人。

办理流程&周期
商标续展约6-10个月完成(具体时间以商标局审核时间为准)

办理所需资料

常见问题解答
Q:我的商标有效期快到了,我的企业也搬迁了,可否在商标续展时同时办理商标变更? A:可以一并办理商标续展和商标变更。
Q:我的商标有效期快到了,我可以将商标售出吗? A:可以售出,为了保证您在售出前一直持有商标专用权,建议您尽快办理商标续展,也可以在做商标转让时一并办理商标续展。
Q:我的商标证书丢了,商标有效期快到了,我能办理续展吗? A:可以办理续展,也可以在办理续展时一并办理补发商标证。
Q:我的商标证书丢了,企业地址也变化了,有效期快到了,可以仅办理商标变更和续展吗? A:可以选择仅办理商标变更和商标续展。 |
Q:我的商标有效期到期刚满6个月,还能续展吗? |
A:已过期,无法办理续展;建议您核实商标风险后尽快提交注册申请。 |